年关时分,户部要对地方的税银粮草以及一年的郡县各项支出细目进行核对核对、清查。
各地官员要携带粮草和税银至户部进行报账,将手中加盖了郡县太守官印的账册上交户部,与户部所存档的账册进行比对,必须完全相符才算结项,若有偏差,便需打回地方进行重新梳理。
而各地郡县若是未能在年关之前完成结项,来年的官吏评定,便是板上钉钉的丙等甚至更差。
可银钱还好说,从地方押送粮草,因着路途遥远加上路上的天气变化,在运送路上最容易出现损耗,多的时候甚至能够达到两到三成。
此等情况下,若要与户部账册毫无出入,那无疑是不可能的事。
可若是重新根据实际粮草再度整理账册,仅账册上必须加盖的太守官印这一条就堵死了路。
太守官印,不可随意离开所辖郡县,而负责粮草押运的多为地方长史,根本无权随身携带太守官印,只能带着新的账册回到所属郡县,重新加盖官印,而后再快马加鞭送回户部。
但这一来一往,年关时节早就过去了。
原本这些细微之处的损耗,只要在可控范围内,户部便无需过于计较,照样可进行郡县的当年结项,这样于地方和户部都是好事。
可偏偏大雍立朝之时,圣祖便将鄞朝因着掌政过宽导致地方贪腐成风的事记在心中,在户部账册一事上,下令务必从严。
因而,在最初之时,常有地方官员因着账册一事而被降职甚至免官。
可上有法度,下有对策,渐渐的,大雍有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地方官吏在至户部呈报时,可随身携带一份由本地府衙加盖了官印的“空印文书”。
在户部根据实际运抵皇都的粮草和银钱确定账册数目后,只要偏差不超过两成,可在户部直接用空印文书重新填报。
这样就节省了大量时间,也免得地方官员往返颠簸。
这些事,历任帝王都是有所耳闻的,但一直未曾深究。
毕竟,若真按照圣祖当年那般严格实施,地方上早晚会出大乱子。
许多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松松手让官员能够喘息,于朝政稳固也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