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
…
‘嗖~’
一只吓昏头的野兔,突然跑到林姝面前。
她手中的拐杖一戳,便将野兔串上。
七八个蓬头垢面的难民,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其中一难民指着野兔道。
“那是我们先发现的野兔,得还给我们。”
“呵呵,真是可笑。
山中野物皆无主,谁逮到就归谁。
难不成,你见过一眼就该归你所有。”
林宏义拐杖一挥,指着难民怼道。
“哼,敢抢你大爷的猎物,活得不耐烦了。”牛成气哼哼地道。
“这片山由我罩着,从此山过需留下买路钱。
不然,你们懂的……”
“不懂,你仔细说说不留下买路钱,会怎么样?”林宏义掏掏耳朵道。
林姝瞥他一眼,这家伙竟抢她的台词儿。
算了,让大哥风光一把。
“呵呵,不留下买路钱的人。
当然是割肉偿还,再点天灯。
怎么样,够刺激吧!
桀桀桀……”
牛成笑得猖狂至极,好些难民都被他吓得尿裤子,最终老实地归顺。
他们是再也不缺吃喝,每隔几天就能吃上一顿肉。
眼前的两人彪悍又咋样,抵得过车轮战吗!
还有道长那高深莫测的功夫,一掌能拍死一头黑熊。
他常说细皮嫩肉的小子,保留了食物最原始的味道。
不用加任何调料,就能炖出一锅绝美的滋补汤来。
他每次都能混上两碗汤,全身更是有使不完的劲儿。
牛成想得心痒痒,嘴角流出一串晶莹的液体。
蓬头垢面下的面孔红润,眼里闪过一丝红光。
林姝鼻子微动,她竟从这群人身上闻到一股腐肉味儿。
逃难的人身上有臭味儿,再正常不过。
可这几人虽蓬头垢面,却面色红润,脸上有肉。
从头到脚的穿着,更是乱七八糟。
不知从多少人身上搜刮而来。
领头的难民,脚上穿着一双七成新的翻毛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