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飘逸,又似冬日里的一缕暖阳,温暖舒适。
但自从做完以后,还一次都没有穿过,不是小溪不喜欢,相反,她特别喜欢,只是不想穿得太扎眼,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之前就因为铺子里生意好,遭人陷害了一次,如果她穿的太好,肯定会引来更多同行仇恨的眼神。
不轻易间扫到小溪紧皱的眉头,陈家旺心生疑惑,“娘子是不喜这件披风吗?”
小溪赶忙摇头,解释道:“我很喜欢这件披风,恨不得每天都穿在身上,但是………”
这可是相公亲自为她选的面料,她高兴还来不及,又怎么会不喜欢呢!
“那你为何眉头紧锁,一副不情愿的模样。”陈家旺质问道,希望小溪能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
一看男人的神色,便知他误会了自己,小溪便把心中的顾虑说了出来。
陈家旺瞬间露出了一个笑脸,“我还当你不喜欢呢!原来就是为这事啊!娘子你记住,想要算计你的人,即使穿的破破烂烂,他也不会因此放弃……”
“那好吧!听你的。”小溪觉得陈家旺说的不无道理,既然如此那也没有必要委屈自己。
“娘子,我发现淡蓝色真的很适合你,实在是太好看了。”当陈家旺帮小溪系好披风上的带子,忍不住夸赞道。
小溪对着铜镜转了一圈,确实如男人所说,淡蓝色衬得她皮肤更白了,若是不看肚子,还真像未出阁的少女。
陈家旺从首饰盒中取出一对金丁香帮小溪戴上后,就准备伸手去拿那根做工精致的金簪。
小溪拦住陈家旺欲伸出的手,“金簪还是别戴了吧!实在太招摇了。”
普通人家的姑娘,发髪上通常只插一根木簪,若是哪家姑娘或是妇人能拥有一根银簪,不知羡慕死多少人。
银簪尚且如此,若是自己戴金簪出去,还不知招来多少人嫉妒呢!安全起见,小溪觉得还是银簪最适合。
毕竟金簪是权利与富贵的象征,她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还是不要太显眼的好,免得遭贼人惦记。
听韩氏过来说,前些时日,棺材铺的老板娘戴了一头珠光宝气的发饰去参加喜宴,结果第二天家中就招了贼人。
还好平日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