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人。
大白天的,还是先吃饭吧。
两人一起去了温巧娘说的那家小饭馆,里面不大,已经坐了五六个人了,大多都穿着长衫,一看就是萧旭的同窗。
看见萧旭还纳闷。
“萧旭,你也来这儿吃饭了?平日里叫你,你都不来,今天怎么来了,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另一个看了一眼温巧娘挤眉弄眼,“没看见人家今天佳人在旁吗,萧旭自己舍不得吃,肯定是要请佳人吃饭的。”
剩下的几人就笑。
同窗也许没什么恶意,但人穷了难免会被人看不起。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万恶穷为首,百善富为先。
换做其他人被笑肯定会羞恼,但萧旭没有半点不适,反而大大方方开口,“平日里囊中羞涩,吃不起这样的地方,今日娘子来了,娘子请我吃,我自然是要来的。”
同窗各个看着萧旭愣住了。
他说啥?
让娘子掏钱请他吃饭。
这人真是……脸皮好生厚。
真是堪比城墙。
温巧娘也在一旁忍俊不禁,她相公真有意思。
这时候的人大男子主义可是很重的,男子的脸面大过天,萧旭能坦而言之自己在吃软饭,何尝不是一种境界。
怎么办,她好像有些喜欢他了呢。
不只是皮囊上的喜欢。
萧旭丢下一个炸弹,也不管同窗怎么看他,对着里头的妇人问,“掌柜,请问有没有单独隔开的地方,我娘子喜静。”
他不愿意让巧娘坐在这儿被人看。
同窗的目光时不时落在温巧娘身上,哪怕单纯好奇,他也不乐意。
妇人愣了一下反应过来,“有,有有,里面还有一张桌子,你们夫妻二人去里面吃吧。”
饭馆里面有个小隔间,里面放了一张桌子,门口吊着半截门帘。
萧旭掀起门帘带着温巧娘进去坐。
两人各自点了吃食,就等着吃。
温巧娘用手托着脸盯着萧旭看,嗯,睫毛好长,鼻子真挺,不愧是她喜欢的男人,真好看。
萧旭被盯得不自然,摸了摸鼻子,“怎么了,可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