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某永记心中!”
客房内,沈炼收拾好行囊,瞪了一眼还在吃喝不停的裴纶,抬手向魏忠贤告别。
魏忠贤正和裴纶同饮,闻言呵呵笑了,放下酒杯。
直到现在,他依旧不知道这两大两小要去往哪里,不过也无所谓了。
从京城到阜城,送了自家兄弟的幼子最后一程,也算尽了全力。
百年后去阴曹地府,应该也有脸去见李辛的面。
“行吧!钱财干粮可曾带足?”
魏忠贤看向沈炼背上的行囊,随口一问。
沈炼老脸一红。
不得不说,老阉奴属实够意思。
临走之际,不但给了沈炼一张五万两的银票,还给了不少金稞子。
这些金稞子不但方便携带,换成银子也足有数万两之多。
差不多十万两白银啊!
如此庞大的财富说给就给,至于干粮什么都不必要了。
有钱在身,什么东西购买不到?
四人足够鲜衣怒马,乔装成京城富商慢慢赶往陕西境内。
“够了!魏老爷,沈某还是那句话……多谢!”
沈炼说完,拉了一把裴纶,又带上两个孩子就要推门而出。
四人任务很重。
他们要趁着深夜潜入深州府,随后一路西行,逃往民变最凶的地方。
只要过了深州,离京城越来越远,追兵会减少许多,实在耽搁不得。
只是他们还没离开,却都浑身一震。
但见不知为何,还没能离开房间,客房的窗外竟响起幽幽的歌声。
唱歌?
深夜一片寂静,只有歌声传入房间。
沈炼当即握紧绣春刀,一旁的裴纶也赶紧抓起夹刀棍,将两个孩子护在身后。
刚要送行的魏忠贤,更是眯起眼睛。
深更半夜,谁人在外面唱歌!
但听外面已响起一道男人悠扬的吟唱。
“一更,愁起。听初更,鼓正敲……心儿懊恼。”
“开夜宴,何等奢豪。进羊羔,斟美酒,笙歌聒噪……”
“如今寂廖荒店里……”
“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