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欢愣了1下,"你想做明星?"
"对啊。
这个行业,不比其他职业,它的竞争力大。
而且很危险,我不想让你陷入危机。"
何恬的话,让林清欢的心1阵刺痛,她想起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
她和何恬在酒吧工作,有1次遇到强奸犯,那个男人喝醉了酒,在她的脖颈留下了印记。
当她把那件事告诉何恬的时候,何恬却嘲讽地笑了。
"清欢姐,那不过是男人的劣根性罢了,你何必放在心上。
而且,这种事情,又不是第1次发生了。"
"何恬,你你知道吗"
"我都知道。"
林清欢看了何恬1眼,低着头,沉默着,半晌,缓缓地说道:"你说的对,我们都知道,只是不愿意面对而已。
这个社会,不管是人类还是动物,都存在着各种劣根性。
有人喜欢偷腥,有人贪图钱财,有人爱美人,还有人爱权势,各式各样的都有。
但是,他们都有1个共同点。
那就是,他们对自己的生命都很珍惜。
他们不会轻易地毁掉自己。"
"所以,清欢姐,我觉得你应该离开那个男人,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你和他,不是同1类人。
所以,不值得。"
"值得与否我不知道,但是,我不想再继续做这份工作。
这份工作虽然辛苦,但是收入高。
而且我也可以挣钱了,我也不是没有办法。
我会自食其力,也可以靠着我的双手养活自己。
我想,我1定不会比任何人差的。"
"何恬,你唉,你真的不要固执了。
那个男人根本就是个混蛋,你就算不为自己考虑,也要考虑1下你父母。
他们不可能不管你。
所以你就听清欢姐的劝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