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征自认为,他估计是当不了把这一切都改变的大英雄。
所以,完全和这个时代进行抗争的事,他现在还改变不了。
想要改变,那就得拥有真正的权势才行。
否则的话,你这帮助所有的奴隶脱困,那不是触动了所有大秦权贵的利益吗?
能行么?
当然不能!
至少目前不能……
不过……
冯征到最后,还真的是挑了不少,可怜巴巴的老弱病残,瘦弱妇孺。
当然,也有几个,身体稍微精壮的。
这总共,花费了他将近一千秦半两了。
在大秦,越是这么瘦弱的奴仆,那就越不值钱,有时候,连一头羊,都能换个奴隶,就是这么夸张。
而这些人,被冯征买了之后,一个个的,也都充满了惊讶。
不止是他们,就连那些卖主见了,心里都乐开了花了。
这小子完全不懂行吧,买奴仆还买这些干不了大活力气活的,那岂不是白买了?
白买?
自然不是,冯征不但不是白买,反而是刻意为之。
他需要的,不是这些奴仆,有多牛逼,而是,让这些奴仆,对他忠心,那就够了。
一帮奴仆还想着让他们有很大的能耐吗?
当然不需要了!
能干点活是好,更重要的是,靠谱,忠心。
“自即日起,你们,就是我手下的奴仆了。”
冯征看着这些人,淡淡出声,“你们大多数人,都是瘦弱不堪,想必之前,遭遇也很不好,不过,我不嫌弃。
我不管你们之前,到底是遭遇了什么。现在,我告诉你们的是,我不会虐待你们,也绝对不会饿你们的肚子!不过……”
说着,冯征话音一转,“我需要你们对我忠心耿耿,若是有谁,对我不忠,那他力气再大,干活再多,我也照样不留他性命!
而若是对我忠心,我自然给他一个活干,给他一碗饭吃,我的准则,就这么简单,懂了么?”
“懂了,多谢主人,多谢主人!”
这帮奴仆听罢,纷纷跪地,感激不已。
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