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步兵的行进,一支支队伍开始出场。
待一排排车弩入场的时候,那厚重的车身,明晃晃的弩箭,在阳光下透着逼人心魄的伟力。
虽然如车弩,床弩,注定要退出历史舞台了。
但它们曾经在战场上,为大胜付出的一切,注定会永远留在大胜的军史上,不容磨灭。
紧接着是骑兵的出场……。
一直到火枪兵,扛着那威武的火枪,大步前进,此刻枪头上还嵌入了刺刀,啪啪啪,双手一个交换,陡然间整齐划一的往前一挺。
刺刀在阳光下,犹如一面镜子一般。
此刻没有射出一发子弹,却竟然给人一种森冷的压迫感。
“啊,太牛了。”
“我刚刚竟然感觉浑身一紧。”
“是啊,我刚刚心潮澎湃,也忍不住想要从军了。”
“我们大胜的军人,太强了。”
……
“我喜欢步兵,汹晖有力,透着一往无前的杀气,自古以来,冲锋陷阵,无不是步兵打头阵。”
……
“我喜欢车弩兵,那数米长的弩箭,太厉害了,我真的无法想象那射出去,威力要有多大。”
“我喜欢骑兵,疾驰如风,人马合一,数万骑兵一起冲杀过去,谁人能挡。”
“我喜欢火枪兵,能远战,也能近战杀敌,一枪在手,天下哪里不能去?”
就在这个时候。
轰隆隆
火炮的车轮碾压过地面的声响,厚重的火炮,那逼人忍不住往后退的炮筒,每一座火炮后面,还挂着一个小车的炮弹。
圆鼓鼓的各色炮弹。
在这个时候。
竟然还走出了一辆辆类似于车弩的武器,在一路千人左右队伍的兵士簇拥下,紧随火炮兵之后出现。
那正是军械所研发的,被许元胜寄予厚望的多管火箭炮。
在其后面推出来的炮弹,不再是圆滚滚,而是圆柱形的。
“这是我们大胜的喀秋莎。”许元胜没有想到,军械所又给了自己一个惊喜,就是不知道射程能有多远,但此物的出现,在战争的进程上,大胜无疑又超出了一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