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我代神明巡狩人间 > 第104章 我不需要(2/3)
制服

    “咚咚咚——”

    敲门声响起,不等露西亚起身开门,细坎竟然直接推门而入。

    小露西亚双臂张开挡在众人身前,“你们这是私闯民宅,赶紧出去!再不出去报执法官了!”

    细坎笑眯眯的看着小露西亚,道:“这是收养所的工作人员,今天来你家,就是来考察你家具体情况的。”

    小露西亚摇摇头,“收养所?我不需要被收养,请你们赶紧出去。”

    穿着制服的男人闻言一笑,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镜片反射出一阵诡异的白光。

    “小朋友,玛雅国法律规定,儿童如果没有生存能力,理当由收养所收养。如果有愿意领养儿童的,则可以办理收养手续。”

    “根据我的考察,你父母双亡,年纪尚小,并不具备独自生存的能力。”

    穿着制服的女人在一旁附和道:“小朋友,你知足吧,这年头愿意领养别人家的孩子的好人能有几个?”

    穿着制服的男人拿出相机拍摄,“咔嚓咔嚓”声连续不断。

    女人则是一直在笔记本上记录,手中的笔上下飞舞。

    小露西亚冷冷的看着他们,三个人脸上都带着一抹笑意,似乎吃定了眼前这个五岁的小女孩。

    细坎则是不断打量着小露西亚的屋子,不禁频频点头,这间屋子足以能够卖个好价钱,这房子似乎已经成了细坎的囊中之物。

    一刻钟后。

    穿着制服的男人推了推眼镜,对小露西亚道:“跟我们回收养所一趟,今天就把手续全部办完。”

    细坎轻笑道:“你们真是费心了。”

    玛雅国法律规定:凡是没有生存能力的儿童,若是持有遗产,其被收养所收养后,遗产归收养所所有。

    遗产可由收养所自由买卖,供收养所抚养被收养儿童。如果儿童有领养人,则遗产归领养人所有。

    三人走出房门,细坎对着穿着制服的男人道:“你费心了,放心,这间屋子的利润有你和那位女士一半。”

    穿着制服的男人道:“好说好说,以后有这种生意多叫我们两个。”

    那女人同样捂嘴轻笑道:“细坎女士,你可真是个大好人。”那女人突然停下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