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几张请柬送了,接到请柬的人几乎问的都一样,问他是不是要结婚了?
按说一个村里的,就算结婚也就跑个腿通知一下就成,很多人还是第一次接到请柬,搞得这么正式,让他们很是不习惯。
赵勤只是叮嘱他们明晚去吃饭,其他的也没多说。
人家都送了请柬,搞得这么正式,就算平时来往少的,此刻也不好再拒绝,都保证到时一定到。
回来他走的大路,天暗下来了走小路怕碰到蛇,还有就是他实在是不想再看到那条狗,眼不见心不烦。
到了家,阿和已经回来了,菜也上桌,洗个手坐下,便开始吃喝了起来。
吃完之后,看着嫂子收拾着桌上的骨头,赵勤还是叹了口气,对阿和道:“跟我去办个事。”
赵勤又拿了三轮车钥匙,骑着三轮车带着阿和直奔小路。
他不是那些所谓的爱狗人士,把一个畜牲当自己的儿子,甚至当成了老子,曾经他也养过狗,更多是当成一个朋友,
没事和它吐槽两句,高兴时给它加个餐,不爽时说不得会嫌它碍眼踢它两脚。
如果今天没看到,或者看到它已经死了,赵勤会非常的心安理得,反正和自己没半毛钱关系,但看到了,而且那只狗好死不死的与他靠近时睁开眼,与他对视一眼,
让他觉得自己如果什么不做,好像又有些太残忍了。
狗还趴在那里,他从三轮车座下边拿出一双手套戴上,将狗小心的抱到了车斗里。
“哥,这太恶心了,肉不能吃了吧?”
“滚蛋,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将狗带回老宅,他也不愿意将其放家里,刚好之前屋檐下有个木头的鸡笼,他让阿和简单的清扫一下。
“阿和,你在这看着,我去趟镇上的药房。”
“哥,你要救它?”
“嗯,狗跟其他玩意不一样,这畜牲它认人,今天它看了我一眼,我真怕它就这么死了会找我麻烦。”赵勤随意忽悠了一句,骑上车便直奔镇上。
买了两瓶葡萄糖、纱布、医用酒精和两个小夹子,付款时看到有口罩,他又买了一沓。
回到家,他找了一个破碗,先倒了点葡萄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