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站着不动让他们砍,也能做到毫发无伤。
而这还只是淬炼了一次的效果,要是以后再淬炼个十次八次,到时候怕是连炼体境都无法破开他的防御。
测试完这些,刘烨开始练习刀法,直到将自身力量完全掌控后,这才悠哉悠哉地离开校场,转身来到了伙房。
果然,什长的身份令牌就是好使,这回一连吃了三十碗米饭,也不见有人过来阻止。
“呼,爽!”
揉了揉肚子,刘烨在众多士卒敬畏的目光中大步离开。
虽说刘烨这一搞,会让他们当中不少人吃不饱,却也没人敢上前理论。
在军营向来讲究强者为尊,而饭量的大小,在某种意义上就决定了力量的大小。
一顿能吃三十碗饭的狠人,他们别说见过了,连听都没听过,这回算是开了眼了!
而刘烨这边,回到营帐后稍作调整,便开始了新一轮试验。
试验的结果很喜人,淬体丹的药力,差不多有九成九都被骨骼吸收,只有极少数逸散到了其他部位。
而且与连成一体的皮膜层不同,人体全身骨骼是独立分开的。
这意味着刘烨可以集中药效淬炼某一块或某几块骨骼,这远比同时淬炼全身骨骼的效率高。
刘烨这次选的是左胸骨,一是因为胸骨保护的是心脏,相对比较重要。
二是因为离胃部比较近,药力损耗比较低。
而在经过一整颗淬体丹的淬炼后,哪怕隔着皮肉,都能隐隐看见左胸口处散发出的金光。
老实说,刘烨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
没听说炼骨还能炼成金色的,能炼到玉骨层次就不得了了。
这也是玉简中记载的炼骨最强境界,只有极少数绝世天骄才能达到。
至于淬炼出金色骨头,一个先例都没有,刘烨这也算是开创了历史先河。
“难道……这也是战体雏形的效果?”
联想到之前的金色纹路,刘烨感觉自己的猜测八九不离十。
直觉告诉他,金骨绝对比玉骨强,这是源于对系统的信任。
“就是消耗有点大,一颗淬体丹仅仅淬炼出一块金色胸骨,想要将全身骨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