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彩夹克衫,廉价的黑色长裤,解放鞋,外加一只灰色绒线帽和类似盲人戴的那种墨镜。
个头倒是挺高的,最起码有一米八三。
她惊讶于自己脑子里自然而然跳出来的数据,因为和苟子鑫比,对方的身高几乎分毫不差。
男人走近了,扒拉下一半墨镜,水汪汪的桃花眼冲着她弯了弯。
童冉:“……”
“呼……”一坐进车内,苟子鑫就卸掉了所有装备,要不是童冉瞪着,他恨不得连裤子都脱掉。
“怎么回事,你不是待在家里吗?”
他欠了欠身,拧开盖子灌下两口水,说道:“我这不是,手边的工作完了,就想着去那个……找找,看看能不能有什么发现嘛,结果刚巧碰上那群狂热的粉丝,差点被他们吞了,我七拐八拐,随便找了个小摊,买了身衣服换上,才逃脱的……”
说完,又灌了几口水,可见这一路有多么艰辛。
苟少真是头一次见识到粉丝群的强大。
“这些小年轻,这么卖力,到底图什么呢……”他不禁感慨道。
“一种信仰和精神寄托,难道你没有过崇拜的人吗?”
“有也有过吧,但没特别喜欢过哪个明星。”他挠了挠鼻尖,“很小的时候崇拜过皮卡丘,觉得它会放电好厉害,后来崇拜过柯南,觉得那家伙去到哪里,哪里就有命案……”
童冉听不下去了,打断道:“所以,一名优秀的偶像,能引导着大家积极向上,这件事本身并没有任何过错。”
苟子鑫往后一仰,跷起长腿晃了晃:“可怕的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不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我们走着瞧吧。”
“嗯。”童冉赞成地应了声,问道,“饿吗?”
“饿。”
三十岁的大男人抱着肚子,桃花眼委屈地耷拉着,却没什么违和感。
其实装可怜这件事,苟律也是最近刚琢磨出来的。
因为他发现,每次只要一摆出这副表情,女人的语气就不自觉地柔和许多。
童冉想了想,认真道:“我去超市买点菜,晚上我来煮……”
虽然她手艺一般,但刷着教程做应该没问题。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