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佛人的自信,仿佛是与生俱来的。

    哪怕左右夹击,被打的抱头鼠窜,没有还手的余地,也依旧信心满满。

    “快,服用秘药,冲出去。”

    一个士兵说道,拿出了仅剩的药丸,一口吞了,顿时觉得力气大增,整个人都变得亢奋,原本因为力竭带来的乏力感也彻底没了,痛感也彻底被屏蔽,比打了鸡血还要有效。

    “杀出去!”

    “冲!”

    “干碎这些王八蛋!”

    这秘药,每当他们面临绝境的时候,总是能给他们带来希望。

    有人被打穿了身体,可仿若未觉,好似打的不是自己一半。

    他们依旧在冲锋,盯着盾牌往前走。

    就算是打穿了心脏,也并没有马上倒下。

    唯有搅碎脑袋,才能让他们即刻毙命。

    “这些人可真行,真他娘的不怕死!”狄二狗本来想抓俘虏得,可没有一个人愿意低头的,放下望远镜,他说道:“既然如此,就不要留手了!”

    难怪天佛能稳稳占据西夷霸主地位两千多年,真不是盖的。

    他甚至在想,若不是大秦武德充沛,只是靠着纯粹的骑兵,和常规武器,能否打赢这些人?

    如果用战略,战阵,自然是能打赢的,但绝对没有这么容易。

    寻常敌人,落入下风,被包抄,在死伤多人的情况下,是很容易崩溃的。

    天佛士兵不一样,仿佛字典里就没有投降二字。

    也是真的不怕死。

    “幸好老子是中土人!”狄二狗这么想。

    如果天佛人的武器也好一点,那么这一仗还真就不好打。

    天时地利人和,他们占遍了,要是这都赢不了,可以买块豆腐撞死自杀了。

    一刻钟左右,第五条街道被清空,大军推进。

    满地的烂肉,混在一起,几乎没有下脚的地方。

    一脚下去,犹如陷入了泥沼之中,泥泞不堪。

    狄二狗看着血淋淋的脚,正要离开,突然感觉有些阻力,低头一看,不知道哪来的一只手,死死的扣住了他的脚踝。

    再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倒在血泊中身受重伤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