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公司饭局,他没到场,老总绝不让服务员上菜。
程俊不夹菜,大家绝不动筷。
吃饭前的第一杯酒,老总和各部门的领导们一定先敬他。
从他将上一个公司得罪他的老总送进监狱踩缝纫机的那天起,这个规矩就没有变过。
程俊没想到有一天他会穿越到古代,经过短暂的惊慌失措后,他已经可以从容镇定的面对这个不算是一无所知的世界。
他将能独挡一面的铜镜揣入怀中,俯身又从案几上拿起一个砚台,别在腰上,用长衫遮盖起来,确定万无一失,方才出门找到等候他的程处亮。
“二哥,我准备好了!”
程处亮正坐在石凳上弯腰揉着发肿的小腿,抬头望向他,脸上宛若写了一个大大问号,“你换的衣服呢?”
“刚才想起来咱爹还在等我,就没换,先带我去见咱爹,别让他老人家等急了!”
“那就走吧!”程处亮很是理解的点了点头。
二人立即动身,程俊跟在他的身后,每经过一处拱门时,都会扭头左瞥右看,将景物尽收眼底,尝试着以这种外界刺激,催动如同野驴般的那段记忆多踹几下他的脑袋。
效果显著,程俊感觉脑浆都在颤动。
虽然这样做会感到目眩头晕,但好在回报相当惊人。
幸好前世我没事就翻看历史书程俊庆幸以前看过的史书在这时候起了大作用,通过梳理多出的陌生记忆,他发现这里和历史中的大唐还是有些区别。
比如历史中的贞观三年,程咬金的儿子程俊才刚刚出生,且是庶出。
但他现在拥有的这具身体,已经十六岁了。
而且不是庶出,是嫡子!
和程处默程处亮一样,皆由程咬金正妻孙氏所生。
“我所在的大唐,肯定是历史上的唐朝,人名事件都对的上,唯一对不上的是我的年龄和身份”
程俊思考着。
程府很大,程俊跟着程处亮走了半天,方才看到堂屋。
堂屋,是古代主要用来招待客人的地方,远远地,程俊看到屋内站着两个魁梧身影。
左边那位下巴一圈络腮胡的便是程咬金,他四十多岁,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