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职场啊,职场如战场,就是这个道理!程俊心里感慨着。
程处默好奇问道:“那要怎么做?”
程俊竖起三根手指道:“我这有三个办法。”
“请客,斩首,收下当狗!”
程处默眼眸一亮道:“请客!请客好,咱爹是宿国公,他们给面子!”
程俊竖起大拇指说道:“大哥高!”
程处亮想了想说道:“我觉得斩首也行啊,把他们腿打断,叫他们明天都去不了皇宫!”
程俊投给他一个赞赏眼神道:“二哥硬!”
程处默好奇问道:“你打算选哪个?”
“小孩子才会做选择,我当然是全部都要!”
听到程俊的话,程处默、程处亮同时一愣,随即同时抱拳,异口同声道:“三弟又高又硬!”
“需要我们帮忙吗?”程处默问道。
程俊笑了笑,“不用,我一个人足够!”
“那我们等你好消息!”程处默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勉励道:“等你当上御史,为兄请你喝花酒!”
“好!”
送走他们,程俊关上房门,拿起桌上的纸张,将上面的信息默默记在心里。
…………
“三郎,马匹准备好了!”
翌日清晨。
程俊穿上干净整洁绣着云纹的青色长衫,洗漱完吃了早饭,准备出发前往皇宫。
唐朝人武德充沛,无论是文官还是武将,上朝都是骑马,而不是坐轿。
相反,如果乘坐轿子,反而会让人以为对方是身体不舒服。
府邸老管家程忠拉来一匹黑色骏马,程俊看了一眼,就打心里喜欢上了。
这是一匹从西北地区引入的身材高大、脖颈纤细、四肢修长的“突厥马”!
因为精心饲养,这匹突厥马被养的膘肥体壮。
马匹上边拴着马镫,程俊走过去从程忠手里接过缰绳和马鞭。
翻身上马,一气呵成!
程忠看的眼眸一亮,“三郎动作真帅!”
程俊笑了笑,以前公司团建去草原,他事先花了不少钱和时间练习骑马,草原上那些汉子都对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