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苟尚存。卒然见星光大道,见烟笼春水,我见我心之所向之窈窕之玉四季如春,繁花似锦。
楚夭《痛欢》
我是北上。
一个许是被谩骂的话本之士。
我从意识朦胧时,便发觉到,我与这世上的万物不和,消长变化,一呼一吸,我都是比常妖困难许多。
我是天生残破之体,凝为一缕魂魄时又会被那些妖魔鬼怪吸收干净。也便因此,我获得了长生。直到偶然间,我正被吸收的魂魄一连被杀,我因此重获光明。
那是我第一次远离那吃人白骨之林以外,也是我第一次见这只是道听途说过的世界。
或许吧,我招摇过市,放荡不羁。
就全被这世人谩骂,也无所谓。我只是想趁着这段时光,在这个虚迷的世间留下我的印记。
这不是属于我的地方,我啊,当属烈阳,当属长空。
我笑,这普普通通的人间,怎么值得我丝毫留恋呢?
我想要在看够了这万般情长之后,自以退出,重新交于它原本的主人,也是我不愿意再以他性命存活的人:楚夭。
但是我遇上了个女孩儿。
洛歌言,是我的小言。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山林里,我爱极了在这丛林中与猛兽博弈,我拿着这副身体狂欢,可以肆无忌惮地做任何事情。我甚至有时候自私自利地想着,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呢?万一我真的可以带着这副身体消湮于人海呢?
当时的我是无疑的疯狂颠绝,我闭眸,等待着野兽把我撕碎。
可我听见了一句“快躲开!”
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
我反杀回去了那只粗鲁雄壮的野兽,抹了抹脸上的血迹,望了过去。
小言阿
你从未知道那时候我的心脏是如何地跳动。
我不由分说地拉她回去,不知是图了什么,我只是知道,我在这世上,终于有了一个存活的理由。
她也许觉得遇上我是这一生最错误的决定。
她是一个有本事有才干,有着寻常女子不敢妄想的雄心壮志的巾帼须眉。这间小寨子,怎么可能容得下她那这里的人想都不敢想的梦。
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