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喝,我要是敢动他,他会把我打进医院的。
“不,不用,也不是那么严重,”宋执梳神情灼灼,似乎要交给她一个神圣的任务:“是这样的,我没随身带药的习惯,你可以把你的药暂借给他吗?我帮他还。”
原本云里雾里的肖乐薇热泪盈眶
“宋老师!你真是一个热心伟大的老师!”
宋执梳:突然心虚
其实主要还是一个原因,肖乐薇之前那贱种闺蜜上学时候老是偷拿她东西,肖乐薇也是憨憨,以为是别人不知道是谁的误拿的,就把自己的东西都写上了自己的名字,慢慢的就养成了这个习惯。自然,那些药膏也不例外。
闽修则那么认真听肖乐薇的课,肯定认得出来她的字,也不怕他起疑心。
在肖乐薇眼里,闽修则只不过是一个沉默寡言的差生罢了,但是在她的课堂上也很努力地听讲,虽然成绩不咋地吧,但是她还是很乐意帮这个忙的。
所以,当她在下早读后把塑料袋里写着自己名字的大大小小的药水药膏给闽修则时,也没注意到他躲闪的神色。
在肖乐薇面前
闽修则永远自卑如埃
“这是宋老师让我给你的,”肖乐薇绵绵开口:“她说见你受伤,就请求我把我的药给你。闽同学,老师知道你很勤奋也很努力,加油,宋老师是一个很棒很温柔很负责的老师,她一定能带着3班扶摇直上的!”
宋老师?谁?没印象。
不过他也猜的出来
闽修则接了那袋子过来,甚至不敢触碰肖乐薇的手。想到她身边那个矜贵的男人,他便机械地勾唇,可眼底怎么都迸溅不出些情绪。
很好,这样就很好
她能幸福,有喜欢的人,就很好。
宋执梳在外面站着,害怕进去打草惊蛇,也听不到他们说话的内容。不过就闽修则的性格,他收了,就一定会用。
解决好这个棘手的问题,宋执梳回到了办公室就兴高采烈地拿着自己的饭缸去吃饭。至于什么时候换药,她自有安排。
美滋滋地端着红萝卜粉条,宋执梳觉得今天早上是一个十分完美的开端。她刚转身,就看到和昨天下午一模一样的孤立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