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漠边陲,野店酒家。
说是酒家却未免简陋了一些,一个蓬头垢面的麻衣流浪汉伏在酒桌上,嘴里哼哼唧唧,身上更是衣衫褴褛,破烂不堪。
“掌柜的,你看着大白天的,因为这要饭的缘故,一个客人都没有。”店小二取下肩上的毛巾骂骂咧咧。
“唉,要不说你鼠目寸光,我们这酒楼本就寒碜,这酒水更是有如马尿,除了后劲大些别无有点,赚个一文三厘的还要担心强盗、山贼,如今有固定客人不好么?”
掌柜的倒是美滋滋的,用鸡毛掸子清扫着柜面,只是这酒家靠近西漠,酒楼本就四面漏风,才擦好,一阵风吹来,又得重新开始擦。
“唉,掌柜的,你说这要饭的也奇怪哈,竟然有灵石,这一颗灵石可是能买下我们整间酒楼了,你说,不如我们………”
店小二对着掌柜的挤眉弄眼。
换回的确实掌柜的一鸡毛掸子。
“要不如说你这小子鼠目寸光,此人来历不凡,别看他落魄,这出手阔绰,早就引起别人觊觎了,上次在这边喝酒的那几个凶恶的响马,自从尾随浪人离去,可曾再出现过?”
“你得意思是?”店小二愣头愣脑的,却也听懂了掌柜的意思。
“有这么神乎么?要饭地就要饭的,还什么浪人,我倒不信了。”店小二嘴里嘟嘟囔囔地,走到那趴在桌上的“贵客”面前。
“要饭的,你上次结的酒钱已经喝完了,要是………”
店小二还没说完,只见一腚金色的亮眼玩意儿被丢到了桌面上。
这东西金灿灿,亮堂堂,是人都欢喜。
店小二也不见得桌上这位有什么动作,这金子就自己被丢了出来,上前蹑手收下,眼睛瞟向那男子,却被掌柜的咳嗽两声打断。
拿着金子,店小二回了柜台。
将金子往掌柜的手里一丢,“奇了,这次竟然是一大块金子。”
掌柜的把金子放在嘴里咬了一下确认,面露喜色,“是金子有什么奇怪的,虽然这人啊是邋遢了些,身上也臭了些,但是出手一阔绰啊,还真有几分风度。”
“是金子怎么不奇怪,一直以来他付的都是灵石啊。”
掌柜的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