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外婆只能分配属于葛春芳的死亡赔偿金,也就是其中的四十万。
而这四十万,按照分配原则,优先划出属于外公外婆的赡养金。
从六十岁开始算,到八十岁为止,每超过六十岁一年,就相应减少一年的赡养金。
算下来外公外婆每人每个月大约一千块钱,然而外公外婆还有两个儿女,就是姨妈和舅舅……
出事时外公外婆七十五岁,只能算五年,也就是十二万块钱,再分成三份来算。
赡养金就算打官司,外公外婆也只能算得到六万块钱顶天了!
再算剩下的三十二万分成三份,外公一份、外婆一份、肖迎春一份,也就是说每个人还能再分十万块钱……
算下来,外公外婆应该能有二十六万块钱这样。
二十六万?!
那也不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