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自己在纪思远眼中肯定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但有什么关系?
“疯子”陆早早开心地想,自己找到了短暂把控这具身体的能力,已经算得上越来越好了。就算不能活得跟其他人一样轻松愉悦,至少不会在每个关键节点都这么难堪,让自己只能跟随命运的脚步亦步亦趋地往前走。
衣服上有血,但并非只是纪思远一个人,陆早早看向自己的手腕处,袖口的衣服好像已经被血沾湿了。被纪思远堵住的时候,脑子其实就已经有些不清醒,所以把刀拿出来的一瞬间最先伤害的反而是自己。
有些痛,但痛一点压根不算什么,反正她从小到大,最擅长也是唯一擅长的事情就是忍耐痛苦——
也算是一种被生活不断锻炼折磨而拥有的技能。
把书包背在前面,捂住手腕,陆早早坐上车,天色已经有些黑了,只剩下几抹残霞挂在天际,时间确实已经不算太早。
终于回到别墅区,下车见到的第一个人竟然是陆清婉,对方就坐在离大门口不远处的一个藤栏上,身后是一片繁茂漂亮的鲜花和曳曳晃动的绿色枝叶,她正低头在看书,露出一节纤细白皙的的后脖颈,像是一块温热的璞玉。
可能是恰好看累了要歇歇,也可能是天色稍晚,光线不太好,已经不适合在待着这片地方继续看书。
总之,陆清婉把书页合上,然后抬起眼,有些疲倦地揉了揉眉心。
陆早早甚至这个时候还有闲工夫操心,就那么合上了,不插一页书签或者在刚刚看的那一页折一个对角吗?万一到时候不记得自己看的是哪一页了怎么办?
想了想又觉得有些好笑,于是把目光从书本上移开,微微上移,很快就看清了陆清婉的脸,因为对方在这一刻也恰好把目光投向了她这处,在初夏有些燥热的空气里,两人四目相对,时间仿佛变成了流质在空气里缓慢地游动。
陆早早最先把目光撤回,往里走了一段路之后,余光似乎看见陆清婉还依旧保持着那个姿势,一动不动的。陆早早下意识又回望了一下对方,发现陆清婉似乎是在观察她身体的某个部位,表情很冷。
陆早早把手往袖口里缩了缩,还把书包正了正,挡住衣服前面的一处血迹。
即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