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先打的我!我这是正当防卫!”
工作人员反驳道:“谁告诉你防卫正当的!你是用保温瓶狠狠的砸人家脑袋!根本不顾后果!”
“对方用拐杖打你的手指,是伤害行为,你用这么重的保温瓶砸人家的头,是会死人的!明显行为过当了!”
男乘客听后一脸懵:“那我怎么办?他打的我都忍不住了!又没人帮我治服他!我就活该被他打死呗!”
工作人员怒斥道:“为什么忍不住?不管什么理由,你都不能砸人家的头!”
“还不明白我的意思吗?你这属于对抗行为,而且超出法定标准,跟我们走一趟吧!”
万利实在看不下去了,上前理论起来:“我真不明白,你这是怎么判定的,我看到那个乞丐拿着拐棍,先是戳人家,之后又用拐棍打人,要不是这位先生用背包挡住,脑袋早被打破了!”
戴眼镜的工作人员不服道:“问题是人家没有打到他的头,可是他用保温杯把乞丐的脑袋打破了!明白吗?一切都要讲证据!”
“乞丐打破你的头,自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可问题是人家没打到你的脑袋,只是令你手指受伤,可你却用凶器把人家头打出血了!”
“这就是不对等的互殴行为,我说的还不够明白吗?”
万利耐住性子,面对这个油盐不进的工作人员,打算另寻突破口:“请问你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一个乞丐拿着拐棍扑打你,就只能站在那被他打?”
工作人员明显有些不耐烦了:“你没长腿吗?你不会跑吗?你不知道呼叫救命,寻求帮助吗?”
万利道:“那如果是个女人呢?万一这附近没人管呢?你看现在有一个人愿意站出来说公道话吗?”
工作人员懒得再做出解释了:“法律上就是这么规定的,我们都是按照条款执行,法律上没有假设。”
“根据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对方殴打的部位为非致命时,受害人同样不能攻击致命部位。”
“现在这位男子用保温瓶砸乞丐的头,都砸出血了,明显防卫过当,是奔着取人性命去的!证据确凿,我们都是根据规定办事!”
言罢,工作人员把男乘客扭送出了候车室,同时帮乞丐包扎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