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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燕最后一次出门的路线显示,最远的地方也仅有3~4k,说明乐燕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回家照看两个孩子。
可现实却是,乐燕在这整整两个月的时间里从未回过家,只是两个孩子活活饿死家中。
乐燕作为监护人,明知孩子会饿死,仍旧挑选外出并将门锁死,完全构成有意杀人的条件。
【按照法律当处以死刑!】
【但奈何她被捕时又因怀有身孕,最终乐燕被判处无期徒刑!】
【鉴于是孕期妇女,将在庭外执行刑期,直到生产后再收监服刑。】
此时天幕上那肥头大耳的乐燕听到判决哭的那叫一个伤心啊!
嘴上还口口声声说很想她的孩子!
众人都知道,她哭的可不是她孩子,而是她被抓了,以后没法玩了!
至于那两个可怜的孩子在她心里就是两个绊脚石。
而且她又怀孕了?这生下来的小孩何尝不是一种悲哀!
这样的案件放到古代会如何判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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