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放了。
林少同其实不是不懂,他也能看得出来,陈家父母认钱不认人,连陈可秀也不认。
要是都没工作,肯定会巴着陈可秀的,一直弄得邵家不得安宁,陈可秀的日子也不能好过。
之前没这么做,他确实还想着,和陈可秀离得近,他怎么也算是有点文学素养的青年,和她还是有共同话题的。
不像她嫁的那个傻大个,他都和陈家父母打听过了,笑死,小学二年级就没读了,放牛娃一个。
二年级啊,名字能写明白吗?
虽然不知道陈可秀得了什么机遇,文章虽然写得直白,也是条理分明,陈词准确,哪怕只瞅了一小段,也能看出很有意思。
够得上文化人的范畴。
和放牛娃,能过得了多久?
有一次想要离婚,就有第二次。
到时候,露水情缘还是有几率的。
他还是很欣赏陈可秀的,只要有了关系,就可以威胁她离婚。
二婚的女人,又欠他的彩礼,不嫁给他嫁谁?
就是可惜了,他买了不少的杂志,目前还没找到和她那段文稿一样的出版社。
不然,他早就开始威胁了。
陈可秀都敢打他了,拽得二五八万的,那就别怪他不客气,匿名举报她的爸妈。
只要找到她的笔名,要叫她前途尽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