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扇扇脸前的酒气:夜店门口捡尸的到底是咋想的?

    这是个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捡尸的乐趣到底在哪?那些妹子喝的跟猪一样,真的好玩?

    常识得懂呀,喝到不省人事之后,很大几率在受到刺激的时候,会出现大小便失禁的现象。

    耳边是躁杂的重金属音乐,眼前是疯魔的年轻人,空气中弥漫着混杂的香水味,有高档的也有廉价的。

    还有无处安放的荷尔蒙,彼此掺杂在一起,形成最强烈的催化剂。

    西装革履的雷震跟这里格格不入,引起一双双眼睛的注意。

    “喂,兄弟,你找谁?”

    一个年轻人凑过,一眼就看出雷震是找人。

    “林臻。”雷震说道。

    “你跟那傻妞什么关系?”年轻人笑道:“这傻妞输大发了,从没见过这么天真——”

    年轻人不笑了,也不说了,因为下巴被一支沙漠之鹰顶着。

    “给你重新组织语言的机会。”雷震说道。

    “这、我……臻姐为国争光,结果掉进了小鬼子的圈套,输了很多钱,还被控制起来了。臻姐的爱国主义情操让我汗颜不已,我从未如此佩服一个人。”

    “砰!”

    枪声响起。

    年轻人吓的裤子湿了,一屁股坐在地上,玩命的抓自己的脸,看看上面有没有弹孔。

    音乐声停了,群魔乱舞的场面也消失了。

    好多灯打在雷震身上,把他变成了全场的焦点。

    不远处的一个帐篷里,林臻看到了雷震,激动的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

    对她来说,雷震就是她的英雄。

    从前是,现在还是!

    如果再重新选择一次的话,依旧会不顾一切的选择私奔,哪怕没有未来。

    “雷震,我在这!”林臻高声叫道。

    听到声音,雷震摆摆枪,大步朝帐篷走去。

    他本来没打算开枪的,但听说是小鬼子,索性放一枪,告诉对方自己来了。

    “唰!”

    帐篷门口,两个黑西装伸手拦住。

    “不可无礼!”

    里面传出生涩的普通话,接着露出一张明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