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红雁的原谅,自己真的起不来。

    至于说身份、地位之类的……

    哪怕在外面呼风唤雨,这个时候该做孙子的也得做孙子,否则一切的一切就全完蛋了。

    “雷震……”

    朱红雁看向雷震,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原谅吗?”

    “小红雁,你如果原谅他的话,从前的事一笔勾销;如果不原谅的话,接下来敢干什么就干什么。”

    雷震点根烟,笑眯眯的看着对方反应。

    “这……安总,您快起来吧,我原谅你了。”朱红雁说道。

    “谢谢朱总!谢谢朱总!”安总大喜道:“以后我怎么做,您看着就行,保证让您满意!”

    得到原谅,如遭大赦。

    他看向雷震,脸上全是讨好的笑。

    “我的安哥,你这是干什么啊?请你来喝酒的,你整这一出啥意思?弄的弟弟特别不好意思!”

    “来来来,把酒倒上,咱哥俩好好喝一杯……”

    该喊哥就喊哥,反正这个称呼在雷震这里还不如老丈人廉价。

    但还别说,这种必要的尊敬效果还是非常好的,对方不仅不敢以哥自居,而且内心会更害怕。

    谁不怕笑脸虎?

    这就好比牛逼轰轰的人物,见到你的时候哥长哥短,哪怕你知道是假的,清楚人家随便一巴掌就能把自己拍死。

    但是心里有感觉不?

    有!

    害怕的同时,还是蛮有感觉的。

    这就是蜡烛鞭子带来的效果差不多,相当具备成瘾性。

    “安哥,第一次见面,小弟也是初来乍到,我干了你随意。”

    “哎呀!我陪雷总干,必须干掉!”

    “……”

    两人喝起来,但从始至终安总只敢半个屁股落座,全程都是他在倒酒,甚至连菜都不敢吃一口。

    看到这一幕,朱红雁嫣然一笑,眉目落在雷震脸上,散发着感激之色,甚至还带有一抹特别的情愫。

    女人嘛,天生喜欢强者。

    拜金也是崇拜强者的表现,也许未必真的喜欢这个人,但钱多的确是强者的体现。

    喜欢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