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薇转过头,杏眼似在发光:“王爷,您回来啦!”

    燕王大步走过来,在案桌对面坐下。他看沈薇手里的毛笔,笑道:“薇薇还会写字?”

    沈薇颔首,嗓音清甜地说:“王爷不知,妾身有一个弟弟颇擅读书,前两年还中了举人。妾身在家时,看弟弟读书写字,也学了些皮毛。”

    顿了顿,沈薇攥紧毛笔,不好意思道:“春日宴上,恒王误以为妾身能歌善舞、饱读诗书可妾身出身低微,不擅歌舞,书也没读过几本。妾身不想给王爷丢脸,所以决定笨鸟先飞,多识字写字。”

    燕王眼里噙着温柔的笑意。

    这傻姑娘,为了给他撑场面,居然开始练字读书。

    燕王取来一张沈薇练字用过的宣纸,想要看看沈薇的文学水平。

    定睛一看,差点眼瞎。

    沈薇的字弯弯扭扭,乱七八糟,像几条被毒死的虫子在乱拱。

    字迹丑陋地让人难忘。

    燕王看着看着,不禁哈哈大笑。

    沈薇脸皮发红,气呼呼地把毛笔搁在桌上:“王爷再取笑妾身,那那我就不练字了。”

    燕王收敛笑意,亲自走过来握住沈薇的手:“来,本王教你练字。”

    大手扣小手,燕王一笔一划教沈薇练字。他的手劲儿很大,下笔锋芒毕露。

    片刻后,一个霸气十足的【燕】字出现在宣纸上。不像是燕,更像是一只雄浑傲气的老鹰。

    沈薇试探着仿写【燕】字。

    歪歪扭扭,落笔不均匀,丑得不忍直视。

    她垮下俏脸。

    不是沈薇装,她的毛笔字写的是真丑。以前在现代生活,她习惯了用电脑打字,握笔写字的次数寥寥无几。

    “练字不可急功近利,慢慢练,总会长进。”燕王再次握住沈薇的手,想要教她练字。

    沈薇想了想:“王爷,妾身想请您写一首诗,以后妾身每日临摹练习。”

    燕王:“什么诗?”

    沈薇眉眼弯弯:“妾身幼时和哥哥去江南游玩,经过一小院,听到里面有人诵读一首《春日宴》。哥哥说,等将来我找到如意郎君,就把这首诗念给对方听——我念给王爷听,王爷教我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