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男孩没有姓曲,那这5%的股份则自从回归曲氏集团,与您、曲意绵女士、以及你们的孩子没有任何关系。”

    高燃看完合约,确定大致内容与律师说的一致,于是点头:“可以。”

    生一个姓曲的男孩,本就是他跟曲意绵结婚前,约定好的。

    不管有没有合约,他都会履行对她的承诺。

    如果增加一份合约,可以帮她增加赢面,他何乐而不为?

    律师微笑点头:“你们可以签字了。”

    一式三份的合约,甲方是夏晚意,乙方是高燃、曲意绵。

    三人签完后,律师拿起合约,对着摄像头,并且走近让镜头扫过完整的合约,这才将当着镜头的面,将合约装进文件袋。

    律师又取出另一份合约:“这是夏晚意女士赠与曲意绵女士的百分之十曲氏股份的合约,但合约也有附加条件:1,曲意绵女士生的第一个男丁必须姓曲,他可以去全世界旅行,也可以去香港探亲,但必须以华国大陆为定居地,并在这里长大。2,该赠与合约有六个月的反悔期,六个月内,夏晚意女士可以随时改变主意、要回这10%的股份,不需要任何理由,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3,曲意绵女士手里全部股份,将来必须全部留给曲姓男孩,否则股份全部回归曲氏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