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教她一些医术,姑娘家懂医跟不懂差别很大,起码会照顾自己小家的身体。

    就说你,从小到大都住在京城,跟我成亲后,就是想带你出去走走,家里拖着,还有孩子要照顾,最多附近出去两日,咱大周万里河山都不能走走看看。”

    家里三个男孩,从今年起正儿八经的去学堂读书,就算是学医,应该秀才也是要的。

    这两年,他们医学常识都是有的,平时有空祖父再教点,剩下的只能十几岁后再决定是走科举还是从医。

    吴氏撇撇嘴:“你老实说,带阿妩不是让她见见你那徒弟?相公,我并不是将来一定要阿妩嫁进高门大户,我没那想法,也不会同意让她嫁给我小侄子,那孩子不是多乖。

    但现在孩子小,到成年还有好几年,变数很大,现在看着好的,将来不一定就好,俩孩子长大也不一定就对上眼。

    条件不好都无所谓,孙家不穷,大不了多陪嫁,不管怎么说,我不会同意这么早就定下来。”

    “你看你说的,我不是她亲爹?我说过现在就定下来?我女儿和我徒弟的婚事我都能做主,那么着急干什么?放心,这几年不会定的,起码过了十岁。”

    吴氏再也顾不上一贯养成的好教养,狠狠地朝相公翻了个白眼:“我不跟你说了,十岁很大吗?你是多看重你那徒弟,再说人家就愿意?”

    孙思成仰起下巴:“他不答应?他不答应我就打断他的腿,好了,我是说起码,并不是说就是十岁,成亲这么多年了,你还不了解我?我答应你,最少过五年,好不好?”

    五年后,平安十三岁,已经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美少年了,再加上聪明绝顶,医术精湛,怕多的是人家抢。

    当然他家阿妩也是好的。

    正因为如此,两个好孩子才要在一起过一辈子,女儿他是不放心嫁给别人,平安他也不舍得娶别人。

    常春风是平安亲爹这件事,他根本跟家里风都没透,就怕娘子嫌弃平安烦心事多。

    其实谁家没烦心事,处理好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