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鸣的马蹄声很快停下来,八百多个骑兵整齐划一停在镇外三四百米位置。
在他们眼里,红军被骑兵击溃后几乎丢掉了所有重型武器,别说迫击炮,连重机枪都很难见到一挺。
被堵在通远镇的红军大约有两个连,能装备几挺轻机枪就不错了。
三四百米虽然处于轻机枪有效杀伤半径,但因为距离太远,打出去的子弹几乎没有准头,所以这个距离应该算是非常安全的。
唐林躲在一个射击孔后面,刚举起望远镜就看到几十个马家军炮手跳下战马,将绑在马背上的迫击炮零件装在一起,再从马背上搬来炮弹,为接下来的开炮做准备。
几十个重机枪手也没有闲着,迅速将六挺重机枪布置在进攻阵地两翼,准备用交叉火力掩护进攻部队,压制镇子里的红军。
旅长此刻的心情非常复杂。
侥幸堵住两个连的红军,对他而言无异于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恨不得现在就把他们全部消灭在通远镇内。
看到红军架在镇子外面的两百多个拒马,好心情一下子就没了。
作为一个优秀的骑兵,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拒马在战场上可能给骑兵带来的巨大威胁。
如果不避开拒马,直接骑马从拒马上面跳过去,很可能就会撞在下一个拒马上。
要是运气不好,挡路的拒马太高,骑兵跳都不一定能跳过去。
如果避开拒马,骑兵突击速度自然会受到影响。
骑兵的最大优势就是速度,要是没了速度,士兵们就会变成活靶子,任凭红军消灭在通远镇外。
眼前两百多个红军既是一块肥肉,也可是能是一块长满刺的硬骨头,稍有不慎就能扎的部队满身是伤。
但自己都带兵杀过来了,总不能因为对方难打就灰溜溜撤回永登,那也太丢脸了。
短暂犹豫后,旅长还是决定吃下这块肥肉。
就算对方是块硬骨头,自己也要嚼碎了再吞下去。
当即命令:“炮兵,重机枪连掩护……”
“一营先冲一次,试探一下对方装备跟弹药储备情况。”
“让进攻部队多带手榴弹,进攻路上碰到的拒马能摧毁就摧毁,减轻后续部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