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七千余字的篇幅并不长,陈健功看的很认真,花了一个多小时才看完。
他从信纸上抬起眼睛,看到对面正专注看小说的林朝阳,眼中满是欣赏。
他将稿子放到桌上,声音惊动了看书的林朝阳。
林朝阳抬起头来,满眼期待,“看完了?”
陈健功点头,“看完了。”
“如何?”
“好!很好!”
陈健功用简短的三个字表达了自己对这篇小说的喜爱,好像是觉得这依旧不足以表达这篇小说的好,又补充道:“我写不出的好!”
林朝阳受宠若惊,“过奖了,过奖了,我这是第一次写小说。”
听到他的话,陈健功脸上泛起苦笑,又夹杂了几分艳羡。
“第一次写小说就能写的这么好!”
这样的褒奖让林朝阳知道再谦虚就是虚伪,只是淡淡的笑了笑,既不自傲,也不过分自谦。
可在陈健功眼中,却是对自身实力和作品品质的强大自信。
合该如此,燕大历史系教授的乘龙快婿,又怎么会是一般人呢?
前几天初次见面时不显山不露水,只是因为还没到显山露水的时候,如今作品面世,恰如长刀出鞘,锋芒毕露。
陈健功跟共和国同龄,二十八岁才考上大学,思想成熟,心中思忖若真如林朝阳所说,他是第一次写小说,那么未来的前途必然是不可限量的。
想到此处,他迫不及待的站起身,“走!”
“干嘛去?”
“我领你去《燕京文艺》编辑部。”
“不是写信投稿就行吗?”
“特事特办。”陈健功说了一句,脸上满是自信,那是《牧马人》的质量所带给他的。
林朝阳提醒他,“今天是周日。”
“你不说我都忘了。”
陈健功这才想起来,不过他的兴奋依旧没有被打散,作为《牧马人》的第一位读者,他迫不及待的想把这篇小说介绍给世人。
“编辑部有时周日也有人,先去碰碰运气,没人再回来。”
那工作日再去好不好?
这话只能放在心里,陈健功是好意,而且这个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