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他给邵氏拍了不少赚钱的片子,但收入却并没有增加多少。
林氏影业要注资200万港元给他成立工作室,持股比例3:7,等于王晶什么都没干就拥有了价值60万港元的股份。
60万港元,在如今的香江可以买一套四五百呎的公寓了,这位林太的出手大方的让王晶有些受宠若惊。
如果工作室发展的好的话,这60万说不定会变成100万、200万……
不过这些都是纸面上的数字,以王晶的精明自然不可能单凭这一点就纳头便拜,他更关注的是身为导演的“分红权”。
香江的很多电影大卖,电影公司老板通常都会给导演、主演之类的主要人物包红包。
假设一部片子给老板赚了1000万港元,身为导演能得到个10~20万港元的红包就已经很不错了。
1000万的净收益,大致相当于香江电影年度票房前二十的票房收益,再加上一些外埠市场的收益。
5的净利润分红就是50万,拍一部票房能闯进年度票房前二十名的片子,就能赚套房,香江哪个导演有这样丰厚的待遇?
而且陶玉书并没有硬性规定电影一定要盈利多少钱,反而提出了“每一部片子电影盈利,分红比例都会递增2”这样的条件。
这些年王晶在邵氏当导演拍了七八部片子,大赚的只有两部,但赔钱的更少。
按照陶玉书给出的条件,他拍的电影即便收益没那么高,只要发挥稳定,能给公司赚钱,依旧可以赚的不少。
最关键的是,陶玉书说的是净利润分红。
而不像有些电影公司,给导演、编剧或者演员的分红只限制在香江本埠的票房收益上,这两者是完全没可比性的。
要知道这年头的香江电影,外埠收益才是大头。
王晶自己算了一笔账。
现在一般的电影投资就是300万~800万港元之间,如果他拍了一部票房盈利刚达标的片子,算上电影的净收益分红和工作室的股权分红,差不多就是三四十万港元。
如果他能拍出一部闯进本埠票房年度前五名的片子,那么赚个三四百万港元甚至更多都是有可能的,他本人还几乎不需要冒什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