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黝,大夫苍,士主黄。”
建筑一般要按照其所有者的身份和地位建造,一般来说,我们把这种制度称为“中国古代建筑等级制度”,它最晚出现在周朝,甚至出现得更早,
不同的朝代其建筑等级制度不同。比如:在周朝的时候,正堂的高度和面积大小、门的数量以及宗庙的室数,都是呈递减趋势的。等级越高,正堂越高,面积越大,宗庙多而大,等级小的恰恰相反。
另外,制度还规定,普通百姓不得建阙,只有天子和诸侯的住所才可以建。
天子可以在门外建一对阙和影壁,诸侯只能在门内建一只阙和影壁。
士大夫若是也想仿照此做法,可以用帘帷代替,绝不可用影壁。除此之外,对建筑的颜色也有规定:天子的住所和宗庙可以用重檐庑殿顶建造,柱子用标准的大红色,斗和瓜柱必须加上各种各样的彩画;
诸侯、大夫和士等人只能用两坡式屋顶,柱子涂黑、青、黄这三种颜色。
甚至于,在制度中,人们还对椽子的加工规模和精细程度作出了不同的等级要求,
相沿数千年之久的封建国家内部自然也有一套的严格等级制度,拥有无上权威的皇权是必须借助礼仪符号来展示的,礼仪符号包含服装、舞乐、宫殿等等。
车马、服饰、宫室、器具、葬仪都有严格的等级规定,既有规定就会时常出现对规定的违反,即逾制问题。
而在种种的逾制现象中,最为突出的莫过于建筑宅舍的逾制,从以前到现在都是不能禁绝的,
“逾制”的问题早在上古周代就已经出现,尤其西周末年和东周时期,王室衰微,各大诸侯们纷纷僭越礼法,藐视中央。例如:
其西人京师之子,则有粲粲然鲜盛之衣服,言王意纵西人,使令骄溢,不赋之也。
王既政偏如是,又上下无制,致舟楫之人之子,以熊罴之皮是为衣裘,言贱人逾制而奢富也。其私家之人之子,则百僚之官于是登用之,小人得志骄贵也。此周道之衰,已所以偏苦。
春秋战国时代,社会动荡,礼崩乐坏,礼制丧失,各个诸侯国在礼仪制度以及建筑等级上僭越逾制现象时有出现:
献六羽,僭礼于宗庙也。丹楹刻桷,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