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獾,“大虫”等珍禽猛兽。
虽然这个年代对于“大虫”这种珍贵的稀有动物,有相应的保护政策,但还没有正式出台对应的法律,所以此时狩猎这些“大虫”并不违法,只能说违反规定。
仅仅用了三天的时间,何大明麾下的二个师,总计狩猎到了30头野猪,黑熊5头,梅花鹿35头,30余只紫貂,10只狼獾,2头“大虫”
总计打了1万多斤的肉。
至于大马哈鱼江那边,利用钓钩,刺网,抓捕了大量的鲤鱼、 鲈鱼、白鲑、回鳇鱼等。
加起来也有1万多斤的鱼肉。
综合在一起,基本上每一个战士都能分到小半斤肉。
很快,部队内部所属的各个炊事班,开始忙碌起来。
为了加快效率,连那些官兵也加入了帮忙的队列中。
由于天气寒冷,整个环境就是一个巨大的天然冰箱,所以对于食物的保鲜和存储这一块而言,基本不需要太在意。
在这些炊事班的战士还有其他基层的官兵们的一起合力操作下
这一头头野味,一条条鲜美的各类鱼类,都被他们快速的解剖并处理了。
由于这个年代物资匮乏,所以这些野味身上的完全没有任何一处浪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