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妈的,老子真是够够的了!”
“我未来的军旅生涯,可不想再打狙击枪了!”
我心里恼火的想着,深吸了一口气,踩着坑边的尸体,猛的从坑里站了起来。
我所在的尸坑很深,足有两米左右。
坑中有好几层尸体,大概有一米多的厚度。
此时站在尸体上,我只要探出头去,就能开枪射击敌人。
我心里想着,这是一种赌命的行为!
听着外面的射击声,我快速把头探出了坑外。
砰——!!!
空中传来一声闷响,又是哈林姆那个小子在射击。
这一次,哈林姆的枪打早了,差点击中敌人的钢盔。
哈林姆在通话器里大骂:“妈的!!!”
我听着这个小子的声音,飞快举起了我的突击步枪。
黑夜里,我距离那辆绕行的装甲车,足有35米。
它的车速,每秒15米。
hk416d突击步枪,它的子弹,是556毫米口径的。
556毫米口径的子弹,通常来讲,子弹初速非常的快,可以达到每秒钟788米左右。
每秒788米的初速,意味着子弹前期很快,我开枪的瞬间,子弹就会穿行三十几米远。
这是一个简单的数值!
根本不需要用脑子计算!
我唯一考虑的,是射击点位!
因为装甲车每秒都在,它很快,我最少需要提前两个标记!
“妈的!!!!”
噗噗噗!!
噗噗噗噗!!
我嘴里一声大骂,也快速向着那辆奔行的装甲车扣动了扳机。
装甲车的驾驶员还在进行环绕,车上的那个黑人机枪手,还在疯狂的开枪扫射着我们所有人。
我打出的子弹飞了过去,黑暗里就像一排发光的流星。
那个车上开枪的家伙,他在大喊大叫:“嘿,垃圾们,你们是哪来的狗崽子?”
“妈的,竟敢在梅尔塔斯奇湖捣乱,你们是真找死啊!!!”
哒哒哒!!
哒哒哒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