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了一下,把我们的狙击枪包上防水布,推到座位底下,随后拿起查克多的ak步枪,也从飞机里跳了下来。
“嘿,小子,你要去哪?”
查克多在飞机里大叫。
哈林姆头也不回的竖着中指说道:“去跟团长,你自己修飞机吧!”
哈林姆说着,跟着克尼根一起,两个人一左一右,跟我走向了远处的帐篷。
这里提一个问题。
你们说一个人,经历了大起大落之后,要用多久才能彻底改变呢?
我不知道这种事的具体时间,但是当我再次看到比尔斯博士的时候,我差点惊掉了下巴。
当我在帐篷区找到比尔斯的时候,那个曾经风光无限的医学博士,生物学家,科学达人,他竟然在和营地里的几个老人在种菜。
他们种的,是比尔斯亲手改良过的菜苗,希望能够因此提高产量,解决大家温饱的问题。
当初一身西装的比尔斯,此时穿着衬衫和短裤,穿着拖鞋,戴着草帽,看起来就像个农夫。
见到我们装备整齐的过来,这老家伙还在草地里对我笑了笑。
在比尔斯的身边,有两个黑人小子端着步枪,看来在看管比尔斯。
见到是我们,那两个小子微微一愣。
克尼根对着他们交代了几句,我让哈林姆留下,带着吉玛,走进了菜园。
“嘿,比尔斯,多日不见,你还好吗?”
我嘴里微笑,一手按着我的手枪,一手拉着身旁的吉玛。
吉玛好像对菜地很感兴趣,晃着小脑袋四处乱看。
比尔斯叹了一口气,放下手里的铲子,种下最后一棵菜苗,对我说道:“该来的……还是来了吗?”
“是的。”我说。
我放开了吉玛,告诉她别乱跑。
随后我来到比尔斯的身边,缓缓蹲下,也看着地上的菜苗说道:“比尔斯博士,这菜种的可真好,原来你还是个农夫?”
我说完,比尔斯苦涩的一笑,竟然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包香烟。
香烟是劣质的,在非洲,很便宜的那种。
我诧异的看了一眼那包香烟,比尔斯对我示意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