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中枪之后瞬间暴毙,直接从破破烂烂的皮卡车上翻了下去!
“嘿!姐夫,打得好,打得好呀!”
“妈的,这些该死的黑皮鬼,我们什么时候开枪呢?”
就在我射出第二发子弹的时候,在我的通话器耳机里,传来了玛卡的坏笑声。
玛卡这个家伙,天生的神经大条,最喜欢的事就是打仗。
听着玛卡的叫声,我心里很无语,一边再次拉动枪栓,一边对着玛卡说道:“玛卡,闭上你的嘴,服从命令!”
“妈的,战场不是儿戏,想打仗,就要听我的,知道吗!”
砰——!!
我嘴里说完,再次向着前方开枪射击。
137米外的人群里,此时一个奔跑的黑人再次被我击中。
我心里没有喜悦的感觉。
因为距离很近,这对于特种狙击手来说,就是移动靶基本功。
连续三枪,要了三个人的命,此时对面的敌人有些慌了。
身为科尔斯瓦当地的武装势力,躲在皮卡车后面的那些人,他们还是有点见识的。
“狙……狙击手?!”
人们在大叫。
“该死的,是狙击手,芦苇丛里有狙击手!!”
“妈的,怎么会有狙击手?!”
“快打重机枪,去拿我们的火炮,干掉他,妈的!!!”
哒哒哒!!!
哒哒哒哒!!!
砰砰!!
砰!!!
隔着137米的距离,黑人们大喊大叫着,那些被打蒙的家伙,他们终于知道了开枪了!
此时他们不知道我具体的位置,只知道我的大概方向。
敌人在无差别射击!
甚至是胡乱的向着芦苇丛里开枪!
我嘴角冷笑,再次瞄准了一个倒霉蛋。
那是一个光着膀子的家伙。
敌人的子弹,在我左侧的芦苇丛里飞过,打的芦苇断裂,叶片乱飞。
我盯住的那个家伙,他看起来也是个机枪手。
就在我刚才打死第一个机枪手的时候,那混蛋已经翻滚着跳上了皮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