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栈里,秦志云手里面依然捧着那一张写着从军行的纸。
此时,脸上的笑意是怎么都抑制不住。
江枫的这一首诗写得极好,他越念,心里面就越是感觉到里面能够体现出的大气。
“大漠风尘日色昏,红旗半卷出辕门。”
“前军夜战洮河北,已报生擒吐谷浑!”
他眼前一亮,把旁边的阿福喊了过来。
随后又恋恋不舍的,把手里的从军行递了过去。
“拿去,赶紧给京城寄过去。”
“也不知道老爷子看到这首诗之后会是什么反应?”
一想到自家老爷子很有可能会对自己刮目相看。
此时的秦志云也不免有些挺起了胸膛。
毕竟老爷子一生戎马征战,直到现在都还想回到沙场上去杀敌。
要不是皇帝陛下一直没有下旨让他去,估计老爷子现在已经到了边关,和那群突厥人对峙了。
一旁的阿福也是连忙上前去把那从军行给接了过来。
他正要从旁边去把信封给也拿过来的时候,却是突然愣住了。
“少爷……好像有些不太对?”
秦志云微微皱起了眉头,又歪过头看向了他:“啥意思?能有什么不对的?”
话还没说完,又是一脚直接踹在了阿福的屁股上。
“赶紧送出去!要是没有这首诗,老爷子说不定还不肯出二百两银子让我跟江枫兄弟一起开香水铺子!”
阿福疼得哎哟一声,捂着屁股就往旁边闪了过去。
这家伙动手就跟泥鳅一样,秦志云顶多也就能踢他一脚,下一脚是怎么也踢不到了。
阿福此时呲牙咧嘴道:“少爷您听我说,真有问题!”
“您看看这字,江公子这字是您能写出来的吗?”
“恐怕这诗的内容老爷还没认真看,就直接要将你骂得狗血淋头了!”
秦志云原本还琢磨着怎么再踹这小子一脚。
但此时,却也不由得愣住了。
江枫写这首诗的时候用的字体,那就是最擅长的天鹤骨体。
可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秦志云不会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