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院到目的地,大概需要走十分钟的路。

    一路上还能遇到不少早起干活的老乡。

    “欢啊,这么早是去哪里啊?”一个戴着草帽,露出一口黄牙的大叔开口,脸上的皱纹都可以夹死蚊子。

    “春花叔,我带着新来的邻居去挖点野菜,也不知道现在折耳根那些都出来了没有?”落欢十分熟练和他攀谈着,因为离得比较远,落欢的嗓门都大了不少。

    刚开口还把声音的梁梦吓了一跳。

    众人看到她的反应又是一阵哈哈大笑。

    【哈哈哈,我欢姐这嗓门,把我都吓一激灵。】

    【春花叔?春花?叔?】

    【这有啥的,我老家一个堂叔还叫美丽呢。】

    【嗯!认真的?】

    【我是男的,我叫梅任莉。】

    【楼上,6666。】

    “有了有了,昨天你婶娘还挖了不少回家呢,对了今天你婶娘在家做社饭,等会去我家装点啊?”春花叔十分热情,招呼着落欢。

    (解释说明:所谓社饭,就是把各种野菜和腊肉一起炒熟,然后再和蒸好的大米饭搅拌均匀一起蒸。作者家乡,每年春季,野菜出来的时候,就会有老人做,味道还行,野菜味很浓厚。)

    “哎哟,这感情好,我婶娘做饭的手艺一绝,春花叔,那我们就先去了啊。”落欢笑着回答。

    田城也是一个会社交的人,朝着春花叔招手:“老乡,我们就是刚来的邻居,有空上门来做客啊。”

    春花叔同样招手:“好的好的,你们在咱们青山村要是有什么困难,随时找我们啊,咱们村虽然不富有,但是绝对团结。”

    田城:“好咧好咧。”

    告别完春花叔,后面还碰到了秋月姑姑,狗剩伯伯等等。

    落欢见到人都能聊两句。

    田城几人跟在她的身边,也不打扰,静静听着。

    “哎呦,小落啊,你们村的老乡们都是十分热情啊,我已经有好多年没有感受过这么纯粹的热情了。”田城到底是年纪大一点,加上自己也算是农村出去的,所以对青山村的好感直线上升。

    “是啊,我很喜欢我的家乡。”说完话,几人也走到了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