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被骗缅北,惊魂求生 > 第542章 打死不认(3/4)
解焦躁心情。

    否则,除了能看到一小片天,什么也看不到。

    枯燥日子缓慢度过中。

    十二月十号,我和小双没什么意外,被逮捕了。

    检察院的人来进行逮捕审问时,曾问我:“你在缅甸那边,有没有参与电诈?”

    对此,我直接摇头说:“没有!”

    他问我:“那你怎么还进入了公司呢?”

    我就说,我虽然进入了公司,但从未参与聊天,因为我聊不下去,本来想离开的,但阿龙不给离开,后续就负责打杂,再后来就分开了,这里跑跑那里跑跑的。

    ……

    为此,和检察院的人扯开了拉锯战。

    只要是对我不利的信息,全面否决。

    敢如此说,是因为和里面的人接触后,对于很多东西已经有了基本的了解。

    任何事,都讲究证据。

    没证据,只是因为询问就各种坦白,那么就成了所谓的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所以,对于没证据的事,我打死也不会承认。

    被逮捕后的第三天,律师再次前来会见。

    这次来的律师,不是之前那女的,而是我一个同学。

    平时在外面,我们关系就比较好,没少聚一起吃饭,得知我进了看守所,他就立马去找了我家里人,签了代理合同,接下来将负责我的案子。

    由于我这案子没多大的争取空间,主要也就是帮我带话,时不时的来见我一面,看我有什么话想带给家里人,他负责传递出去。

    提到这事儿,顺道说一点题外信息,那就是当身边有人进了看守所,是否需要请律师。

    很多人不懂,身边人才刚出事,就立马急匆匆去找律师事务所找律师签合同。

    合同一签,少了万的代理费,根本就不太可能。

    但这钱,很多都是白花。

    事实上,按照个人的经验而言,刑事案件,特别是证据确凿的,直接和律师签约代理合同,用处不大。

    相关部门不会因为请了律师,本来要判三年,可以减免到一年。

    想要了解情况,完全可以请单次会见,见一次也就一两千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