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森没有回头,但似乎感觉到了她的不安,向后伸出手,握住了她的手。
“哎哟,这不是陈森吗?”
“你小子,昨天就数你干活最卖力。”
“今天这怎么回事?”
“拉拉扯扯干嘛?”
“来工作的还是来谈恋爱的?”
管事的男人白白胖胖,跟面团一样,穿着熨得没有一丝褶皱的衬衫,皱眉看着他们俩。
“工作,也谈恋爱。”
“谈恋爱不影响工作。”
陈森不卑不亢地说。
管事的发出一声短促尖利的笑声:
“好!”
“到底是年轻人,这劲头我喜欢。”
“天都塌下来了也要谈恋爱。”
“可你这女朋友太瘦了,能干什么啊?”
“身上倒是不瘦,这脸、这手,哎哟,皮包骨啊!”
“你们放开手,别牵着了。”
“你进去,让她回去。”
白榆又感觉到体内的血在沸腾,她冲动地夺过男人手中的不锈钢杯,一用力。
杯子被拧成了麻花状,围观的人发出一阵惊呼。
管事的先是惊愕,而后大笑:
“哈哈哈哈哈!”
“厉害啊!”
“真看不出来!”
“陈森,你这是找了个能倒拔垂杨柳的林黛玉啊。”
“有意思!”
“你女朋友逗得我高兴,那我就给你们两个一个好差事吧。”
“去,领工具去。”
白榆和陈森得到的工具是口罩、手套和一辆三轮车。
根据地址,他们来到了一栋中式别墅。
他们的任务是把这里的骨架全部装到三轮车上,运到下城区的广场去,看有没有人来认尸。
如果没有的话,明天直接拉到乱葬岗扔了,任务就算完成了,而他们今天和明天的口粮也就有了。
白榆只在乱葬岗见过这么多的人体骨架,而且,根据衣着来看,百分百是贫民窟的人。
“这里是谁的家?发生了什么?”
她不禁问。
陈森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