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突然想起他们初见的时候。
那是他人生第一次去贫民窟。
光线昏暗的房间里,少女带着一身劣质火腿肠的味道,手里拿着锅铲,穿着旧得跟抹布一样的t恤。
然而,她的脸跟他之前看到的照片上是一模一样的。
清泉般的双眼里带着倔强,五官单独看没有一个完美的,组合到一起,却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于是,他说出了他人生中最蠢的话,“明天我们去领结婚证。”
然后,他得到了最不可思议的回答,而他人生的悲剧,也自此开启。
其实,严格算来,他见到她的照片才是初见。
他被那双眼睛那张脸蛊惑了。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开启,他一定按照a市所有上流社会的男人的剧本度过一生,只看利益,绝不追求所谓的真爱。
娶门当户对的女人,生几个孩子,养一堆情人,在父亲年纪上去后继承家业,忙着猎艳、喝酒吹牛、打高尔夫、赌马、赛车。
白榆!白榆!
人生若只如初见!
人生不如不见!
季辰南抬起头,看到她放大的脸。
她还是那么美。
他的嘴角露出一丝苦笑,然后,笑容僵住。
那把军刀毫不留情地插进了他的心脏,将他洞穿。
好大的力气啊!
兽血达到ssr级,简直就是魔鬼一样的存在。
“白榆……”
季辰南看着她。
白榆面无表情,抽出军刀,换了个位置,再来了一刀,而后又抽出……
她仿佛不是在杀人,而是在砍瓜切菜。
季辰南在物理意义上破碎的心在精神层面也破碎了。
在那军刀插入他的心脏之前的一秒,他都以为他们拿的是相爱相杀的剧本。
虽然经过很多变故,爱所剩无几,但在最后的关头,他相信一定会被唤醒。
就像他曾经拿起刀,准备在奄奄一息的她的身上补刀时,他是有一丝的不忍的。
她那天如果真的死了,他的余生一定会不时怀念他。
他以为她也会这样,会不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