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的那刻傅凌的心情都欢快了不少。
现在已经下午五点半,回海岛的轮船要明早九点半,两人来到招待所打算在这里住一晚。
这还是傅凌第一次来招待所,大门正上方挂着一块牌匾,上面写着“国营招待所”五个大字,相当有年代感,是这个年代独有的“旅店”。
进门可以看到一块模板上写着,接上级公安部门通知:1,凡住宿者一律凭居民身份证办理手续,否则不予登记。2,男女同住者,必须持有结婚证,否则,不予同住。
这年代乱搞男女关系是会被批斗的,哪里像现代社会,凭借身份证,管你是什么关系都能开房,尤其是大学附近,那是放假时候一房难求的盛景。
陆北辰把两人证件拿出,招待员很快给两人办理入住。
房间虽简朴却十分整洁,房间内的墙壁刷着淡黄色的涂料,天花板上挂着一盏白炽灯,发出昏黄的光。
一张铁架床摆在房间的一角,上面铺着简单的棉被和枕头。床边有一张木质的书桌和一把椅子,桌上放着一个搪瓷茶杯和一个烟灰缸。
窗户上挂着淡蓝色的窗帘,地面是水泥铺成的,贴墙还放着一个绿色的铁皮衣柜。
整个房间虽然简陋,但却让人感到一种朴实的宁静,也是这个年代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