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意思!?你说他们不是男女朋友关系,那是什么关系?”

    一旁的邓辉愣住了,眼睛瞪得大大的。

    “五年前,林寻跟安妙汐签了一份合同,让林寻假扮她的男朋友,在外面当挡箭牌兼她白月光的替代品,在家里就是佣人,月薪3万。”

    “什么?!”

    闻言邓辉倒退了几步,脸上的表情更加惊讶了。

    “漫漫,这是真的?”

    邓辉再次确认,随后不可思议的目光看向安妙汐。

    “怪不得!怪不得他得了重病都不肯告诉你,原来是这个原因!”

    现在邓辉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面对安妙汐如此冷漠的态度,他还是依旧保持着热情去对待安妙汐。

    两人一直以来居然都是雇佣的关系!

    “安总,您不觉得你这样做太过于自私了吗?”

    “这件事情是林寻自己同意的,而且我价格给的很高,我觉得这个合同没什么问题。”

    安妙汐平淡的回答,在五年前,海浦市的平均工资才不过八千,她给到三万的月薪已经很高了。

    即使她对林寻是有一些冷漠,但她对待别人一向都是如此。

    “呵,你认为没问题?”

    路漫漫冷笑一声。

    “五年来,在你的心中,难道林寻就是一个工具人吗?”

    “难道在你看来,钱可以买到一切吗?”

    “林寻患病这么多天了,还在坚持给你做家务,变着花样的为你做饭,你何曾关心过他?”

    “这些年来,他为你做了这么多,难道你以为用钱就可以撇清了吗?”

    “他都已经快死了啊!”

    路漫漫的声音颤抖着,也将安妙汐拉回了现实。

    是啊,有些东西确实不能用钱来衡量,而且用钱来衡量感情,不一直是她最讨厌的事情吗?

    为什么这种话会从她的嘴里说出来?

    有一次安妙汐淋了雨发高烧,是林寻连夜冒着大雨从医院将医生请了过来,然后又熬了粥,将水果削好送到她的面前,后面的几天也是林寻按时送热水,提醒她吃药。

    这些事情,合同里面并没有规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