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立国的思想观念出发,强调“英雄”概念的核心内涵是:具备“文武”兼善的全面性能力。刘邵指出“英雄”是一个完整概念,“英”与“雄”二者不可或缺,不能割裂开来看待:“是故聪明秀出谓之英,胆力过人谓之雄。此其大体之别名也。若校其分数,则互相各须以二分,取彼一分,然后乃成。”他并采取极为严密的反、正括论,正、反分论的论述方式,详尽阐述何以如此的原因。首先以反论方式指出反、正括论。
刘邵还以实例系统归纳“英雄”的四种类型。即以“必聪谋能始,明能见机,胆能决之,然后可以为英”的张良和“气力过人,勇能行之,智足断事,乃可以为雄”的韩信分别作为偏重于“英”和偏重于“雄”的两种人臣“英雄”典型,以体现在维护封建王朝的前提下,希望“英雄”以其“文”、“武”才能做帝王的股肱之臣的普泛文化心理;以刘邦、项羽作为“若一人之身兼有英雄,则能长世”的两类创业“英雄”典型。当然,刘邵也有意回避了“英雄”与天命、道德的关系问题。一是衡量“英雄”自以才能为标准。二是避免触及现实敏感的天命有无问题,也就是创业“英雄”改朝换代的合法性问题。
考虑到刘邵写作《人物志》已在由曹爽专权的齐王芳正始时代,卧兽司马懿正虎视眈眈,弱主危臣的曹魏政权又走到了与汉末依稀相似的情境,一个新的历史轮回又将重现。如以刘邦为“圣贤”,不但会使人联想到创业“英雄”曹操大成问题的出身背景,也会为新的政治强人提供颠覆政权的口实,作为惯看汉末三国政治风云谲变的曹魏老臣,刘邵岂有忧虑乎?而无论刘邵怎样回避,如果“英雄”实力直逼“圣贤”,其与天命、道德的紧张关系问题在现实政治中就是无法回避的。
汉末魏初是社会思潮的转变时期,由于儒家思想的衰落,出现了儒、道、名、法竞起与合流的趋势。又因为曹操重刑名,更促进了名家和法家思想的流行,使得人物品题“月旦评”由对具体人物的评论,发展到人物才性高下标准问题的讨论。刘劭用道家的“无名”解释儒家的“中庸”,表现出儒、道合流的倾向。他的思想是汉学向魏晋玄学过渡的中间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