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令:“每岁霜降后,三法司会同廷臣审录重囚。”此制谓之朝审,遂成永制。曹钦谋反,官府镇压时累及无辜,林聪急令制止,并为无辜者辩冤。
江淮一带饥荒,朝廷命林聪前往赈灾,林聪奏请“贷江南粮及支运粮数十万给民,且与之种”,赈饥回京后,升任右都御史。林聪巡抚大同,苦心筹划,整饬军务,加强边备,因积劳成病辞官。病愈后应召,掌南京都察院事,升任刑部尚书加太子少保,虽已年过六旬,但仍夙夜匪懈,详核案件,为蒙冤的死囚平反,总数不下600人,由于秉公办事,声望益着。
林聪与宦官汪直、定西侯蒋琬往辽东查办案件,上疏乞归未准,病逝于任上,享年六十八岁,朝廷诰授荣禄大夫、太子少保,谥庄敏。林聪着有《奏议》8卷、《见庵文集》14卷,有抄本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