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梦龙,字乾吉,号鸣泉,北直隶真定人,明朝政治家、军事家。原是山西蔚州之巨族,明洪武初年为避战乱徙至真定,中进士任顺天府丞、河南副使。治理黄河决口有功,隆庆时巡抚山东,迁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神宗时初为户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总督蓟、辽、保定军务,坚持抗击蒙古土蛮,加兵部尚书,后遭弹劾去官,在真定家居19年卒,为官颇享清名,人称“梁阁老”。
梁梦龙,以右佥都御史督理营田、巡抚山东。当时,山东“以催科重急,农失其业,探丸四起”,造成这种后果的原因在于先前官员“聪明以求治效”,没有因地制宜,而是机械的推行一条鞭法,“数变更旧法,小民不知所守,滋益病”。对此,他很不赞同:“以地论差,南方之宜也,以南政治北,譬诸饮食如北人日啖虾蛤,有不病者鲜矣。”于是,下令全部恢复旧制,人民“投刀秉耒”,开始正常的社会生产,不仅人民的生计得到保障,社会经济也得到了恢复。
山东在梁梦龙的治理下,“吏率于良,士竞于教,农工商贾不迁其业,盗尽息,民既安,齐鲁之间晏然”。因此,他也得到人民的爱戴,后改抚河南,山东士庶皆不忍其离去,相与唏嘘道:“惟我梁公,畀我以生,系我父母,一旦他移之,若无民何。天子之念赤子,东南等尔,奚豫之亟、而齐鲁之夺耶。”
先时嘉靖年间,辽东饥荒,居民无以谋生,数千人跨海至登、莱,他们在这里生产、生活,但也不可避免地与当地人产生了矛盾,并步步激化,形成祸患,明政府为此更换了数个巡抚,但都未能平定。梁梦龙任职后,不顾危险,奋然乘船海上,亲自考察,在了解实情的基础上提出解决矛盾的招安三策、八事,通过其一系列措施,缓和了两地人民之间的矛盾,社会秩序逐渐稳定。
梁梦龙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时,“颁布条要,刊削阘茸,不事苗薅发栉,一切治办”。时值河南农民起义风起云涌,官员多以捕获农民起义者为功劳,梁梦龙很不认同,他认为:“俟盗起获之,讧吾民矣,法当使无盗。”据称在他的精心治理下,不仅农民起义在他所辖的范围内销声匿迹,而且还达到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地步,“户可脱牖卧也”。
隆庆年间,黄患相继发生,运河冲决,河道淤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