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各国现行法律普遍对 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生成物的可版权性持保留态度,尚未给予充分认可,这使得相关问题变得复杂且充满挑战。正因如此,众多 aigc 产品平台为了清晰界定其 aigc 生成物的知识产权归属,往往会选择以用户协议这种形式来加以明确规定。这样一来,既能确保平台自身的权益得到保障,又能让用户在使用 aigc 服务时有一个明晰的权责框架。然而,这一做法也并非毫无争议,其中涉及到诸多细节和潜在的法律风险,需要各方谨慎对待并持续探索更为合理、完善的解决方案。
以下是一段扩写后的内容:
这些建议犹如璀璨星辰般闪耀着智慧的光芒,充分彰显出时萧楠律师对于全球 ai 着作权保护问题所进行的深度探索和缜密思考。他以高瞻远瞩的视角审视着这一领域,力求在创新保护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找到那个微妙而关键的平衡点。因为只有实现两者之间的完美平衡,才能够为 ai 技术的蓬勃发展营造出一片肥沃且充满生机的土壤,让其茁壮成长、枝繁叶茂,并最终结出累累硕果,造福全人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