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几乎是不可能的。
宋思铭表示理解,可是,招呼,他不可能跟青山中院打。
那是法院,按规矩办事的地方,宋思铭不可能因为原告一方和自己的朋友有关系,就去影响司法的公正。
但考虑这个手套加工厂的特殊情况,宋思铭决定实地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如果真的困难,他可以考虑从其他方面,提供一定的帮助。
毕竟,国家对于这种解决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是有政策上的支持的。
然后,宋思铭就在加工厂遇上了詹元奎。
作为主审法官,詹元奎亲自将二审判决结果,送到了加工厂,二审判决,完全推翻了一审判决。
判决原告手套加工厂不构成合同违约,被告需要全额支付货款,以及拖欠货款期间所形成的利息。
这一结果,不止超出了加工厂老板以及工人的预料,也超出了宋思铭的预料。
合同可是白纸黑字,詹元奎这样判,怎么看都不合理。
但詹元奎的解释是,经过他深入了解,收货方在制定合同前,就做好了赖账的准备,并在合同条款中,设置相应的陷阱,这才有了后面的事情发生。
对于这样尽职尽责,从实际情况出发,深入调查,而不是死扣字眼的正义法官,加工厂上下自然是充满感激,非得留詹元奎吃饭,詹元奎不吃,根本不让詹元奎走。
最后,在工厂食堂,宋思铭和詹元奎同桌吃了一顿饭。
詹元奎是主角,宋思铭属于蹭饭的。
中间双方还聊了几句,詹元奎告诉宋思铭,他完全可以维持一审判决,但是,良心告诉他,不能那么做,于是,他在这个案子下了大力气,最后时刻,找到相应证据,才有了这个不合常理的二审判决。
不过光判了不行,被告得心服口服,接受二审判决,才好执行。
如果,被告不接受,就是不给钱,同样是一个问题。
所以,在到加工厂之前,他特意联系了被告,阐明利害,被告保证一周之内支付货款和利息。
也正是因为这件事,在第一金属公司的案子上,宋思铭才没有把詹元奎作为第一怀疑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