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还说你不是神仙 > 第335章 超级马拉松(谢谢“杨囝囝”的3个灵感胶囊)(1/4)
    但是,90小时跑600公里实在太恐怖,组织者也怕跑死人。

    于是,就采取了折衷的方法,办了一个小半程的比赛。

    36小时跑246公里。

    1983年,一个英国人在希腊举办了这个长跑比赛,名为“斯巴达超级马拉松”。

    当时有人类学家预测,30小时能跑完就是极限,人类的身体不可能超越这个极限。

    结果,第一届“斯巴达超级马拉松”,一个叫库罗斯的年轻人仅用了不到22小时,就跑完了246公里。

    冠军冲过终点线后,接过一杯清水,淡淡说:我感觉还能再跑回去。

    说明他还有余力。

    只是第一次参加这么长距离的长跑,没有分配好精力。

    果然,次年,1984年。

    库罗斯又以20小时25分钟打破自己的纪录,将成绩提高了整整一个多小时。

    回想2000多年前的“菲神”,身为军队通讯兵,脚力必然不差。

    90小时跑600公里完全可行,说明希罗多德祖师爷没有骗人。

    这项测试一出来,震惊了整个科学界和运动界。

    很多科学家深入研究,发现人类的超级长跑能力,简直就是逆天的存在。

    其恐怖程度,甚至超越了人类自己的想象!

    在此之前,科学界关于人类的身体结构,有一个“耐力跑假说”。

    人类学家认为,我们的身体结构非常适合奔跑。

    至少有三大利器,是其他动物没有全部具备的。

    一是臀大肌和足弓。

    这是人类身体的两大两大减震器。

    跑起步来,至少比黑猩猩节省75的体力。

    二是耳朵中的一个半规管。

    这个半规管,相当于人肉陀螺仪,能够帮我们在三维空间中保持平衡,协助奔跑中的平衡性。

    第三个则是人类身体上最大的器官——皮肤。

    经过无数年的进化,人类身上绝大部分皮肤都已经蜕去了毛发,非常适合散热。

    长跑中身体产生的热量,可以非常快速地散发出去。

    汗腺可以通过皮肤的毛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