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都是什么。
看完常虹的信,孙彧发现自己暂时不太好站起来,于是把饭盆放到一边,开始看黄莺的信。
让孙彧很意外的是,黄莺寄过来的挂号信,除了黄莺自己的信,还有几份合同。
合同有点莫名其妙,还是先看看黄莺的信。
黄莺告诉孙彧,她在学校的一次什么晚会上,弹唱了他的那首《我愿意》,有人看上了这首歌,找她商量打算买下来,于是她就先斩后奏,找老师咨询了相关的政策之后,定了这么一份合同,如果孙彧同意,就签个名按个手印,如果不同意,不许不同意。
以及,她是以孙彧的代理人身份跟人谈的合同,所以还需要跟她签一份代理合同,或者说经纪人合同,同样需要孙彧签字按手印。
然后,黄莺问孙彧,作为他的经纪人,这一次把歌卖了,他给她多少分成。
最后,黄莺让孙彧赶紧签了寄回给她,记得把银行存折户头页复印两份签名按手印一起寄过来。
孙彧把合同粗看了一遍,他决定选择相信黄莺,既然如此,那下午就把这事情办好了吧。
看完黄莺的信和合同,孙彧发现自己身体也恢复了正常,赶紧去把碗洗好,唔,下面就有复印的地方,顺便再买盒印泥,好按手印。
孙彧有些兴奋,估计是没法午睡了的,干脆给黄莺写好回信,等下大家都睡觉之后,他再签名按手印,这事情他不想弄得人尽皆知,然后就去中区邮局把合同挂号寄给黄莺。
至于黄莺问孙彧给她提成多少,给她一半好了,孙彧不知道这算多算少,但是他发现他和黄莺对半分之后,打算买股票的钱也是足够的,所以,就这样吧。
那么要不要跟黄莺说一声买股票的事呢?孙彧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说一声,黄莺买不买是她的事,但告不告诉她就是孙彧的事了。孙彧觉得自己不应该跟黄莺隐瞒这事,毕竟她现在也是有钱人了。
还有就是专利的问题,孙彧得让黄莺给他咨询一下,他自己在学校一时还不知道该去哪里打听这事情。